本人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在4S店以230600元的价格购买了2025款GLB220动感型汽车,交车时发现交付商品为2024年5月23日生产的汽车,距离本人购买日期已超过六个月,汽车行业内部通俗认为生产日期超过三个月的汽车为库存车。4s店的工作人员在销售的全过程中从未告知我本车为库存车,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我要求退款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合肥市包河区路达仪器建材经销部 ,本文标题:《北京奔驰GLB出售库存车 全程没提前告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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