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说法丨法定继承“20问”

法官说法丨法定继承“20问”

guozhejia 2025-01-20 快手 16 次浏览 0个评论

亲人去世后遗留的房产、车产和银行存款等遗产应该怎样处理才能取得所有权呢?下面的20个“问答”将会为你一一揭晓!

【问题1:继承财产有哪些办理程序呢?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抚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即在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赠、遗赠的情况下,才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。

【问题2:继承人没有表示要继承是否视为放弃继承权呢?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应当在遗产处理前,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;没有表示的,视为接受继承。也即,放弃继承权要以书面形式表示,没有书面形式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。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权后,也就自然不再参与法定继承。

【问题3:接受遗赠是否需要作出表示?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;到期没有表示的,视为放弃受遗赠。也即,接受遗赠需要明确作出表示。

【问题4: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呢?】

【问题4: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呢?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【问题5:儿媳、女婿可以作为继承人吗?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
【问题6:什么是代位继承?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为继承。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。代为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
【问题7:什么是转继承?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,并没有放弃继承的,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,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。

【问题8:继父母、养父母、继子女、养子女、养兄弟姐妹、继兄弟姐妹有无继承权?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继承编所称的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继承编所称的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继承编所称的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【问题9:胎儿也有继承权吗?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,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,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。

【问题10:法定继承有哪些途径可以办理继承呢?】

一、司法诉讼程序

法官说法丨法定继承“20问”

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程序,以判决或调解形式确定继承人及遗产继承份额。

二、公证程序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继承、赠与、遗嘱、财产分割等公证事项。

三、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

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及乡镇设立有人民调解委员会,当事人可以在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后,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》和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》相关规定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,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后,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,由人民法院审查调解协议效力。

【问题11:只有一个继承人该怎么继承财产呢?】

多个继承人情况下可以选择司法诉讼程序、公证程序或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。若只有一个继承人,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,办理继承公证。

【问题12:法院诉讼程序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】

一、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和法定代理或委托诉讼代理等材料

二、民事起诉状(要有明确的原、被告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、诉讼请求、事实与理由等);

三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;

四、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材料(如亲属关系证明等能证明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材料);

五、遗产证明材料(如能证明遗产的房产证、机动车登记证、存折、资产查询证明等材料);

六、其他相关材料。

【问题13:公证程序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】

《公证程序规则》第十八条 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
(一)自然人的身份证明,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,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;

(二)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,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,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;

(三)申请公证的文书;

(四)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,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;

(五)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。

对于前款第四项、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,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,当事人可以不提交,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。

【问题14: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】

一、调解申请书;

二、身份证明材料;

三、委托他人的,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;

四、与调解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;

五、其他与申请调解的事项有关的材料。

【问题15:法院诉讼程序要收取诉讼费吗?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,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,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。也就是说,通过诉讼程序继承财产,就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。

【问题16:遗产案件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呢?】

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比例分段累计缴纳。遗产案件一般属于财产案件,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:

问题17:可以少交、缓交或者免交诉讼费吗?】

可以。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,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、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。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。

【问题18:哪些情形符合免交、减交或者缓交诉讼费呢?】

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四十五条、第四十六条、第四十七条规定,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、减交、缓交诉讼费用:

【问题19:公证程序收费吗?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。

【问题20: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收费吗?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》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》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,不收取费用。

文:湛野

原标题:《法官说法丨法定继承“20问”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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